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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煙的害處
by _8215_takokao, 2014-05-26 16:36:13, 人氣(110)

※香煙的成份及害處
成份,每支香菸經過燃燒可產生四千餘種化合物,部份被吸入肺部組織內.這些化合物可分為尼古丁、焦油、一氧化碳及其他數十種致癌物四大類。

    1. 害處

a. 尼古丁具有中樞神經興奮、提神的作用,也是造成香菸成癮的主要物質。癮君子為了獲得尼古丁,吸入更多毒害物質及致癌物,另外尼古丁會增快心跳速率,引起末梢血管的收縮,長期易致心臟血管疾病。

b. 一氧化碳則會阻礙正常氧氣和血紅素的結合,造成體內缺氧.甚至會死亡。焦油、刺激物質則是慢性支氣管炎、肺氣腫等慢性肺疾病及各種癌症的元兇。

c. 懷孕時吸菸或吸入二手菸易導致死產、新生兒死亡率增加、新生兒出生體重較輕。

    1. 二手菸的危害
      香菸燃燒過程可產生二類煙流,主流菸煙一吸入過程產生的煙,燃燒完全,側流於煙一靜置燃燒產生的煙,燃燒不完全。側流於煙由於燃燒不完全;故產生較多有害氣體及致癌物質。二手菸主要是由側流菸煙加上部份主流菸煙所組合而成 。

※戒煙的好處

a. 短期(一星期),開始感受空氣的清新及食物的美味、體內殘存的尼古丁
幾乎排光、身上不再有菸臭、牙齒變得較白。

b.中期(一個月),精力充沛、循環系統獲得改善、呼吸系統疾病減少、較不易罹患感冒、減低胃潰瘍發作的機會、菸咳減少、皮膚改善。

c.長期(長 期),三個月後肺功能逐漸恢復、一年後因吸菸導致的冠狀動脈疾病危險性降低一半、五年後罹患口腔癌、食道癌、咽喉癌的危險性降低一半、五至十五年後,中風的危險性減到與不吸菸者相同、十年後.肺癌危險性降低一半、在懷孕之前或頭三個月戒菸,嬰兒出生體重不足的危險性降低、節省大筆煙錢及醫療支出。

※煙害防治法的相關規定

      未滿十八歲者、不得吸菸。

a.販售香菸之商店、檳榔攤,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,並於入口或明顯處張貼「法律禁止販售香菸予末滿十八歲者之標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全面禁菸之場所,圖書室、教室、實驗室、表演廳、禮堂、展覽室、會 議廳、室內體育館、游泳池、民用航空器、客運汽車纜車、計程車、渡船、電梯間、密閉式之鐵路列車、捷運系統之車站、車廂、其他各種密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、托兒所、幼稚園、醫療機構、護理機構、其他醫事機構及殘障福利機構、金融機構、郵局、電信局、製造儲存或販售毅然爆裂物品之場所、其他經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。